关于领取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证书管理号)
查询证书管理号:点此处
领取日期:2016年12月12日、13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其他:发票相关问题请查阅本中心网站发票领取通知
( 教材部0592-5369050 、 财务0592-5156227 )。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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