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报考并通过的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初级会计师考试,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在第二年领取证书,如果现在去领取初级会计证书应该去哪里领取?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5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和证书领取的具体问题,请与本人所在报考地省辖市级财政部门联系进行咨询。
各地财政部门联系电话请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17096/kj)“联系我们”进行查询。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14470/2020/10-11/1820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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