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会计初级资格证书补贴的问题,郑州市是否有取得资格证书的奖励补贴政策?有的话是如何去申请办理?谢谢。
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规定,技能提升补贴的享受范围必须是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2、发放名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中《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执行。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 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等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可在12个月内申领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申领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也可自行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按照界面提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如有其他问题,请向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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