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1〕96号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2011年11月18日开始发放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