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办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东门B18室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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