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得知:
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已下发到各报名点,请考生提交以下办证材料到报名点统一办理:
(一)彩色相片2寸2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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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