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说明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另外,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为做好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发证工作,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做以下工作:
一、领取前:登录唐山人事信息网,下载、按说明录入相关信息并自己打印《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贴好照片。此表为入档案用,必须携带。
注:“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栏: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文号为:唐职改办字〔2011〕145号。
二、领取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打印好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本人小二寸彩照2张。代领人员除带上述材料外,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其中: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必须符合财会[2000]11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领证同时必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资格证书。
三、领取时间:12月19至23日全天办理,以后每周四全天办理。
四、领取地点:唐山市政府院内9号楼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