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定于2011年12月26日开始发放2011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楼。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3张、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未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的考生也可领取资格证书,但要在证书上加盖“未通过职称计算机”印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领证所携带的证件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我们从12月26号(周六、周日除外)开始发证,在领取证书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多拥挤。
2、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3、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可以登陆http://link.233.com/12871/网站下载填写)。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