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考生:
按省统一安排,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通知单已制作完毕,现于2014年3月19日开始发放。在市直报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邢台技师学院实训楼501房间(邢台市钢铁北路850号邢台技师学院南门)领取,县市区考生的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市区财政局的会计管理机构集中领回发放,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请到当时报名点所在地财政局的会计管理机构领取。领取初、中级成绩通知单后, 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初、中级成绩通知单到市人事部门的职称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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