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办法
在市财政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会计上岗证、一张2寸照片,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证书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7月4日全天办理,逾期周二、周五上午办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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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