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永州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1、审查对象: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永州考区成绩均为60分或以上的合格人员。
2、审查时间:永州市(市本级)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5年10月12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3、审查地点:报名点为(市本级)的合格人员请携带资料到永州市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市政府二办公楼21楼,冷水滩交通银行楼上)进行初审,联系电话:0746-8323746、0746-8369827。
4、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成绩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考试登记表必须打印单页双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求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信网账号、密码;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应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若是高中学历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确认盖章证明,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片各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并粘贴到《登记表》右上角),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014年错过初级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2015年合格考生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参加下年度资格审查。
6、报名点为各县区的合格人员请按该县区规定的审查时间到各县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查。
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在本县区初审完毕后将初审合格考生附照片的《考试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8日前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以便统一到省办理复审及办证。
附件:职称考试登记表(下载)
永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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