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及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
1、在市直、广陵区和开发区审核的考生,到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105室会计处领取,联系电话:0514—87365377。
2、在邗江区审核的考生请到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区委党校内)会计科领取,联系电话:87862273。
时间:请于5月4日—2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45、下午14:30—16:45。
3、在宝应、高邮、江都和仪征审核的考生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二、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扬州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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