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凡是于2010年11月17日前,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人员,从11月18日开始,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人员,受托人须带好委托书、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红谷滩行政中心新府路市政府大楼7079室)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另外,还没有办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没有领取证书的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办理相关手续和领取证书。愈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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