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的通知
2014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2015年7月15日—8月20日期间,每周的周三、周四两天。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请于2015年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办理领证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办证地点
市人社局职称办(地址:八里湖大道166号新市政府大楼东楼2楼)
三、办理流程
县区合格人员请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山)职称办递交办证资料统一办证。
市直单位及驻浔有关单位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到市职称办统一办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市职称办原则上不受理个人业务,如需个人办理,请带单位证明说明职工身份和个人办理业务原因,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证资料
1、二张两寸照片(与报考照片同底)
2、身份证复印件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60.208.116.167/pas/querycert.jsp)证书查询结果1份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前来办理领证手续的同志除以上办证材料外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领取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领取证书时请仔细核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证书编号”,空白处请自行填好,以备查验。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要进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请交给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切勿遗失。
咨询电话:8583846(人社局职称办)
8282521(财政局会计科)
九江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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