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近日,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自2016年2月15日起,发放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萍乡考点参加考试,初级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办理地点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建设中路4号原东方宾馆5楼)。
联系电话:0799-6831419。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
3.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
4.一寸同底照片2张;
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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