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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锦州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

关于2015年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可在《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

  5、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准考证、照片、登记表)。

  二、领取证书时间:周一、二领取,上午8:30— 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电话:3872302。

  四、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C座108室)。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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