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包头考区的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全部办理完毕。即日起,请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准考证原件,在工作日时间,到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领取。
咨询电话: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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