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各主管部门领取合格证书。
办证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11月4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登记表在相关下载栏目中,必须用A4型纸张)
3、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各主管部门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