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办理证书的通知
我市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发放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合格人员按照报名时所选取的报名点名称,县(区)的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提交证书办理材料,市直和外地驻滨单位的到所在部门(单位)人事科提交证书办理材料。具体收取材料的时间联系所在报名点材料收取单位。汇总后交市考试中心统一审核。
二、办理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证书时请携带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准考证1份、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粘贴在资格证书上),于2015年11月25日以前,送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东大厅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2399107)。
有关《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查阅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流程。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附件: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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