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
①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1寸、2寸照片各1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领取时间、地点
各县市区考生按附件中的证书领取地点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市直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市直考生证书领取时间:11月30日之前(每周二、三、四)
地址: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11。
电话:0538—8219319。
附:2015年度初级会计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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