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工作程序,进入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阶段。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持相关证件尽快到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西楼424房间)办理合格人员资格审查。
审查日期: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14日
所带相关证件如下:(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1、学历证书
2、会计证
3、身份证
4、原报名时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中级须盖单位公章)
5、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后附,可自已下载),盖单位公章。
6、与报名信息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两张(用于资格证书);对于照片不清晰或背景杂乱的合格人员还另收取两张1寸照片(用于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