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号)及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08]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7日(星期六、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和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试日期推迟,但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均不变。考生凭原准考证参考,并注意准考证上的考点和考试时间。
三、凡尚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可凭领取单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芙蓉中路二段189号,长信大酒店办公区一楼)领取,如考生领取准考证后遗失,可在8月25-29日到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补准考证。
四、因考试时间推迟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考生谅解。希望考生克服困难认真复习迎考,配合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00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