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各县(市)区考生原则上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签发机构所在辖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市区考生到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
市区报名点:彭城北路1号,市级机关北大院2号楼西首吴亚鲁会议室。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考试费每门课42元,报名手续费每人10元;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02)142号。
五、报名流程:
1、领取报名表和交费单;
2、单位初审盖章;
3、报名点资格初审;
4、缴费单审核;
5、缴费,其中考试费每门42元,报名手续费每人10元,考试用书见定书单;
6、凭交费收据和交费单到缴费单审核点领取报名序号,领取信息卡;
7、填涂信息卡;
8、资格审查,交报名资料(报名表、信息卡、照片),
9、读信息卡,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并签字。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七、证书颁发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重新编著,考生可自愿征订。
九、其它
异地考生到我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供原考区会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和软盘,并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经所在辖区发证机关注册登记。
常设咨询电话: 837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