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2007年5月10日至20日
九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九江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财政局(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 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市直各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考办通知精神,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现就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5、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赣财会考【2005】4号文的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