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区)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20日(不包括双休日)
二、考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20日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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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
学历报考级别 |
高中
毕业 |
大专
毕业 |
大学本科毕业 |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取得硕士学位 |
取得博士学位 |
考试科目 |
考试周期 |
备注 |
初级考试报考条件 |
从事会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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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
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后续教育证书 | |
中级考试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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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
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
从事会计工作 |
财务管理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
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
四、报名办法和地址:
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或个人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处(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A座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程序:
(1)、在报名处购取报考资料(每套5元);
(2)、报考人员按报考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在规定的位置按规定方法贴好照片三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布纹底或黑白平纹底,不能用彩照);
(3)、上一年度已参考的考生,今年报考时必须使用已参考的档案号,并在信息卡上准确填涂;
(4)、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教育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以上均需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交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考务费,收费标准:50元/科;
(6)、跨省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已经取得部分科目的合格成绩,在第二年度需在我省考区报名考试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原考区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07年5月14日—18日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处领取。
七、其他事项:
(1)、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2)、报名点代码:初级为0101,中级为0102;
(3)、考生应考时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