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 )
3.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 )
4.某球员转会国外一家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未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
5.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
6.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 )
7.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经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执行。 ( )
8.对纳税义务人偷税、骗税而导致少交税款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交或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追征期为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到5年。 ( )
9.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不承担责任。 ( )
10. 对于抗税行为,情节轻微,末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