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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练习测试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15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练习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一章 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形式。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而拘役、没收财产是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形式,罚款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

  2.【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诉讼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不动产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的一种类型,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生产资料)、行为(提供劳务行为)和非物质财富(荣誉称号),空气不具有经济价值,不能为人类所控制和支配,所以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4.【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B不是法律事实,D的客观事实属于法律事件中的绝对事件,C属于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A属于法律行为。

  5.【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为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部门。刑法与其他法律门类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最广泛;二是强制性最严厉。

  7.【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修理合同而形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该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乙方修理的设备,而是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8.【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A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用于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本题BCD都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9.【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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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练习测试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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