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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26日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

  参加会计专业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006年度会计考试成绩通知单于规定期限内报名。

  四、考试时间

  2007年5月19、20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10日开始办理报名手续(周六、日正常休息),11月30日报名结束

  六、报名地点

  1、各市报考人员请到所在市、区财政局会计处(科)办理。

  2、省直报考人员今年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登陆辽宁会计网。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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