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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老师介绍
云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现为福建某大学法学院讲师,教授课程横跨法商领域,长期从事司法类,财会类考试的辅导教学工作,是当前初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中人气颇高,倍受考生欢迎的中坚力量。黄老师的讲义重点突出,知识点表格化利于记忆;他上课节奏紧凑,不拖泥带水,强调知识点,更关注方法论;他的课程不是停留在“是什么”,而是深挖“为什么”,更不忘教你“如何记”;幽默巧妙的应试口诀把通过考试变得实实在在,轻松愉快。”不求一帆风顺,但求风雨无阻“,黄老师希望用他自己的真诚和努力看见更多考生明天的微笑!
2020初经济法基础黄章令精讲班课程: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44讲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2020变化】
新增:
(1)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
(3)提供社区养老、抚育、家政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调整:
(1)增值税税率16%修改为13% , 10%修改为9%;
(2)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3)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税种具体类别】
商品:1、有形资产 (1)动产(货物) 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
资源税
环保税
(2)不动产 营改增
土地增值税
2、无形资产
劳务:1、加工
2、修理修配
服务: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增值税
3、邮电通信
4、金融保险
5、现代服务
6、生活服务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略)
(一)税收与税法
税收 | 作用 | 1、资源配置 |
2、收入再分配 | ||
3、稳定经济 | ||
4、维护国家政权 | ||
特征 | 1、强制性 | |
2、无偿性 | ||
3、固定性 |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 | 1、 |
2、 | |
客体 |
|
内容 |
二、税法要素【弱】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①税务局和②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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