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六)对不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今年报名工作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全市共设市直、三县两区、油田七个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县、区、油田报名点设在县区科干办、油田职改办。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13825)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为11 月15日至11 月30 日。各报名点务于12月5日前上报报名信息表、教材征订单及考试考务费、教材费。各报名点确认地点见下表。
报名点 确认地点 联系电话
市 直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东三路176号) 8334404
东营区 东营区人事局科干办 8208736
河口区 河口区人事局科干办 3885671
广饶县 广饶县人事局科干办 6442119
垦利县 垦利县人事局科干办 2521353
利津县 利津县人事局科干办 5622992
胜利油田 胜利油田职改办 8714467
准考证领取事宜:考生于2007年5 月1日至5月18日直接在link.233.com/13825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在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6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06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6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涂档案号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并查询(联系电话:8334404)。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