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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15-25日网报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15日

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考[2006]34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59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与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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