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的有( )。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参考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包括: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
产的成品油;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