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7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50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1月8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甲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的记载事项中,必须记载的是( )。
A、付款人甲公司签章
B、票据金额50万元
C、出票日期“贰零壹陆年柒月零捌日”
D、收款人乙公司
2、下列关于乙公司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法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票据的行为无效
B、“不得转让”记载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C、乙公司对戊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D、乙公司对丁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3、戊公司应自2017年1月8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该期限为( )。
A、7日
B、3日
C、10日
D、15日
4、下列关于戊公司行使追索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戊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B、戊公司只能向丙公司和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C、戊公司应当先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D、戊公司可同时向丙公司和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1、【答案】ABCD
【选项】考查汇票必要记载事项。
2、【答案】CD
【选项】考查票据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该案中,背书人(乙公司)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3、【答案】C
【选项】考查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还记得MR.H的口诀吗?
4、【答案】BD
【选项】考查追索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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