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62万元。上年度未在税前扣除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2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 )
A.74万元
B.60万元
C.84万元
D.72万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1)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2)实际捐赠支出62万元+上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12万元=74万元,超过本年度准予扣除限额,所以只能按照限额扣除,在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