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方垫付包装费2万元、运输费3万元(含增值税),已办妥托收手续。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万元。
A、570
B、565
C505
D、502
某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方垫付包装费2万元、运输费3万元(含增值税),已办妥托收手续。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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