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练习:单项选择题
◎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000元。货到后B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B公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A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假定销售商品后还未确认收入,则A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 )元。
A、351
B、9700
C、11349
D、117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销售商品收入的计算,如果发生的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则A公司应确认的收入=10000×(1-3%)=9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