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存货清查发生盘盈和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期末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核算时分两步:第一步,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第二步,批准后结转处理。
(一)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注意与库存现金盘盈账务处理的区别。
(二)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计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赔偿后的净损益,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注意与库存现金盘亏账务处理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