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20000万元,按照20200元溢价发行,计划全部用于一项重大建设工程,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1%。甲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规定:
⑴债券持有人2004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⑵达不到转换条件时,债券持有人可以在2004年1月1日—5日要求甲公司赎回债券本金并按年利率2%支付债券利息补偿;
⑶从2004年起每年1月10日支付上一年度的所持债券利息。
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甲公司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150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发生的相关税费50万元,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及实际取得的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均已收存银行。2004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情况是:
⑴2004年1月1日甲公司根据某债券持有人A的申请,赎回所持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支付利息及补偿;
⑵2004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另一持有人B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每100元债券转10股,每股1元,并办妥相关手续;
⑶2006年1月1日债券到期,甲公司向该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甲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半年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甲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假设因特殊事项工程尚未开工。
要求:
⑴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⑵编制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⑶编制甲公司2004年与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转为普通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⑷编制甲公司2006年1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本付息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⑴甲公司2003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20300(20200+150—5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300(200+150-50)
⑵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25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50(300/3×6/12)
贷:应付利息100(20000×1%×6/12)
应付利息—补偿金200(20000×2%×6/12)
⑶甲公司2004年1月1日赎回债券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
应付利息50(5000×1%)
应付利息—补偿金100(200×2×25%)
贷:银行存款5150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50(300/3×2×25%)
贷:财务费用50
注:溢价实质是对发行方每期支付利息的一种调整,因为此笔债券已经赎回,相应应该转销尚未摊销的溢价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结转今后不再需支付的补偿金:
借:应付利息—补偿金300
贷:财务费用300
甲公司2004年4月1日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先计提转换部分的3个月的利息并摊销溢价。
借:财务费用12.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12.5(300/3×3/12×50%)
贷:应付利息25(10000×1%×3÷12)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87.5(300/3×2×50%-12.5)
应付利息25
贷:股本1000(10000/10×1元)
资本公积9112.5
⑷甲公司2005年12月31日计息和债券到期还本付息有关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12.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12.5(300×25%/3×6/12,即1/4的比例,半年的摊销额)
贷:应付利息25(5000×1%×6/12)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
应付利息50(5000×1%)
贷:银行存款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