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成本60000元,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
(2)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3500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0元。
(3)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丁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丁公司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4)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700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
(5)乙公司要求退回部分本年购买的A产品。退回的产品售价为20000元,销售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6)收到丁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丁公司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到先征后返退回的增值税20000元。
(8)甲企业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51、甲公司2006年有关损益类科目的年末余额如下(该公司采用表结法年末一次结转损益类科目,所得税税率为33%,金额单位为万元)。
科目名称 |
结账前余额(余额方向) | 科目名称 | 结账前余额(余额方向) |
主营业务收入 | 2000(贷) | 主营业务成本 | 1 360(借) |
其他业务收入 | 400(贷) | 其他业务成本 | 280(借)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0(贷)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借) |
投资收益 | 200(贷) | 销售费用 | lO(借) |
营业外收入 | 60(贷) | 管理费用 | 160(借) |
财务费用 | 24(借) | ||
资产减值损失 | 70(借) | ||
营业外支出 | 80(借) |
要求:对下列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1)将各损益类科目年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2)假设没有纳税调整事项,计算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结转所得税费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