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业务分别结转销售成本,2002年6月,甲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00000元,实际成本为350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购货方签发并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702000元。
(2)委托B公司代销商品1000件。代销合同规定甲公司按已售商品售价的5%向B公司支付手续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00元/件,实际成本为250元/件。甲公司已将该批商品交付B公司。
(3)甲公司月末收到了B公司的代销清单。B公司已将代销的商品售出500件,款项尚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规定确认了应向B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4)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000元,实际成本为300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C公司。根据合同,该货款(含增值税,下同)分三次收取,第一次收取货款的20%,8月1日和9月1日分别收取货款的40%。第一次应收取的货款已于本月收存银行。
(5)除上述经济业务外,甲公司6月份有关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如下:
(6)计算本月应交所得税(假定甲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上述(1)至(4)和(6)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
(2)编制甲公司6月份的利润表(利润表见答题纸)。(2003年)
[答案]
(1)编制会计分录
①销售商品:
借:应收票据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0
贷:库存商品350000
②交付B公司委托代销的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250000
贷:库存商品250000
③收到B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营业费用10000
贷:应收账款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5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125000
④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30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0
⑤第一次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同时结转已收款商品成本300000/500000×100000=6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60000
⑥本月应交所得税=[(900000+30000+70000)-(535000+10000+20000+15000+60000+22000+18000)]×33%=320000×33%=105600元
借:所得税105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0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