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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07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6日至21日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2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央及外地驻蓉单位、各大厂大学人事处(科):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6]45号)和省会考办《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会考办函[2006]15号)的要求,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2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级别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初 级
2007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基础
下午2:00-5: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 级
2007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
财务管理
下午2:00-4:30
经济法
2007年5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附件一)有关要求,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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