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2007年11月16日;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考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因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被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流程: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及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的期限内到区财政局法规会计股报名。
2、考试费用:每位考生收取考务费50元/科,报考资料费5元,教材及辅导资料费除外。
五、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科,且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六、考试用书:
1、考试大纲:考生可继续使用2007年度的考试大纲。
2、考试用书: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5个科目辅导教材均在均按照2007年教材基础上予以调整、勘误后重印出版。考生可在报名地点购买教材,已购买了2007年度考试教材的可免费领取调整勘误说明,继续使用2007年度考试教材。
七、考试日程安排
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