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原定于5月举行的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定于2008年9月6、7日举行。原发放的准考证作废,请考生在8月20日——9月5日领取新准考证。
对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在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上述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时可免收相关科目的报名费。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
特此通知。
绵阳市财政局财法科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