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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部门,中央驻琼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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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财会【2018】25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部门,各中央驻川单位: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