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插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相关规定,现就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插入模块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每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津财会〔2022〕1号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原标题: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061:8080/qhcms/contents.jsp?channelI
原文链接:http://www.yc.gov.cn/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pdf原标题:中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621/
原标题:广西财政厅全面部署开展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2146/近日,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
葫芦岛市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将2021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