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票忘记作废已上报汇总怎么办?
回答:已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税务上要做正常票处理,再向国税局申办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回就没问题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升版面的,要准备相应的购销合同或者其他大额的收入确认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经开具发票的复印件(不够开的事实凭据)。
1、在防伪税控系统填制红字发票申请单,由税务部门审批。
2、红字发票申请,税务部门审批后,公司再开具一张与第一张发票同样的红字发票。
3、用红字发票做与第一张已经报税的发票一样的分录,这样就冲销了重复的收入和税金。
具体红字发票申请步骤如下::
1、先在防伪开票系统里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且盖财务印鉴并且将此申请拷贝到U盘;
2、假如是对方拒收的,需要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加盖公章);错误发票复印件;
3、错误发票所做凭证复印件(两个复印件都需公章);发票原件;准备好以上资料,到分管的税务局找局长签字,最后到税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