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实务问答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3月到5月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1日

问: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原标题为: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524/bjswjwz/hdjl/rdhy/202003/t20200320_449632.html

233网校2020年初级会计考前集训打卡已经开启!只要你是2020年初级会计考生,只要你想拿下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那就来吧,跟着大部队一起走,我们来一次全面复习!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6】邀请进集训打卡群!

>>2020年初级会计考点打卡训练营

2020年初级会计考点打卡训练营

关注2020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流程及常见问题

更多财会行业热点、会计初级实务问答汇总

备考时间越来越短,有疑问没解答?初级会计师取证班直播密训,讲师带你划重点,面对面与讲师交流,赶紧来看>>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