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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有关捐赠税收政策有哪些?

来源:233网校 2020年5月20日

1.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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