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疑解惑: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6】,或搜QQ群【242891007】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点击进入>>233网校无纸化模考题库
点击注册 >>领取初级会计师新人礼包(购课优惠券+精讲班视频+备考资料)>>
备考时间越来越短,有疑问没解答?初级会计师取证班直播密训,讲师带你划重点,面对面与讲师交流,赶紧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