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三种办理方式,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以及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答疑解惑: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6】,或搜QQ群【242891007】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冲刺大礼包,包括高频考点、章节习题、历年真题、思维导图、核心考点提纲、直播讲义、历年真题等丰富的学习资料,快来领取吧!
点击领取>>初级会计备考资料
点击注册 >>领取初级会计师新人礼包(购课优惠券+精讲班视频+备考资料)>>
备考时间越来越短,有疑问没解答?初级会计师取证班直播密训,讲师带你划重点,面对面与讲师交流,赶紧来看>>